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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14:47:02


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08号)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现有一批已达更新标准、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需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处置资产:电脑主机(需拆除硬盘),鹅颈话筒、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路由器、机柜、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幕布、装订机、功放、调音台、音响、电源时序器、UPS、高拍仪、庭审设备(需拆除硬盘)、电视、护栏、椅子、排椅、双人床、铁皮柜、空调、地台、保密柜、电饼铛、饮水器等。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2.具有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以上资产处理等经营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处置资产所属门类;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见附件);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方式

线下报价。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报名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18时止;

2.实物踏勘地点:河南省 洛阳市 汝阳县人民法院;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河南省 洛阳市 汝阳县人民法院 610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报价方需承担运输费、人工费、处置费等各项费用;

2.我单位将按照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签约对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379-63157915

联系地址:河南省 洛阳市 汝阳县人民法院 610办公室


附件:报价单

责任编辑:栗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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