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08号)相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现有一批已达更新标准、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需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处置资产:鹅颈话筒、打印机、无线AP及控制器、交换机、会议主机、会议摄像机、功放、分体式视频终端、电视、桌子、椅子、门、灯、护栏、铁皮柜、蒸箱、煮面桶、消毒柜、热水器、碎纸机、饮水机、全钢双炒温灶等。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2.具有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以上资产处理等经营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处置资产所属门类;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见附件);
4.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方式
线下报价。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报名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8时止;
2.实物踏勘地点:河南省 洛阳市 汝阳县人民法院;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河南省 洛阳市 汝阳县人民法院 610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报价方需承担运输费、人工费、处置费等各项费用;
2.我单位将按照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签约对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379-63157915
联系地址:河南省 洛阳市 汝阳县人民法院 610办公室
附件: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