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农历正月十四),上午7:00,汝阳县法院出动警车12辆,执行干警20名,司法警察10名,对小店镇、三屯镇、上店镇、城关镇、刘店镇、蔡店乡、陶营镇七个乡镇15个案件展开集中执行,10名“老赖”被成功控制,在强大威慑下,3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另外7名“老赖”被送进了拘留所,此次集中执行共结案6件,执行到位金额35.2万元。
案例一:朋友关系好 养猪借钱也应还
执行二组,第三站,8:10到达小店镇付庄村。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李某双方系朋友关系,2016年3月,张某搞养殖,向同村经营饲料的李某借了5万元的饲料,约定张某于2017年10月20日支付饲料款,到期后李某拒不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东躲西藏拒不配合执行,正月十四上午,经申请人协助被执行人张某在街上被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赡养老人美名传 动手打人应赔偿
王某是孝顺老人的好女婿,在与岳父的儿媳任某协商如何赡养老人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任某受伤。汝阳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任某5324.03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认为是任某不赡养老人在先,拒绝赔偿任某。3月1日,元宵节执行行动中,王某被拘传至法院。经汝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释法,王某认识到了错误。侵害他人健康权,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马上联系家人履行了全部案款,并写下深刻的悔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