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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 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汝阳县法院召开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08 11:31:5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审判辅助人员履职尽责能力,12月8日上午,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酒红杰主持召开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会议。

    会上,酒红杰带领全体审判辅助人员领学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指出了审判辅助人员在当接待群众、庭审记录、卷宗装订、舆情处置、文明执法、文明驾驶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要求全体审判辅助人员要将日常工作与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要保持三种心态是对待群众要热心。“群众利益无小事”,审判辅助人员都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如何,将影响到法院的整体形象。接待群众时多一份热心、多一份耐心,人民群众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二是做事要细心。法庭工作无小事,笔录上的一点错误,程序上的一点瑕疵,都可能使审判工作成果功亏一篑,因此,工作中一定要认真细心,做到心、脑、手合一。三是干事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庭审笔录、送达回证等卷宗资料要入卷存档,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全体审判辅助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团队意识。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二是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核心的就是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书记员要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三是规矩意识。要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作风纪律;庭审中,要保持中立态度,不能歪曲事实,主观臆断,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

    通过本次会议,既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对提高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张翼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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