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件,以前常常是“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经常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庭,机关负责人很少出庭,人民群众的诉求得不到尊重,官民对抗可能恶性循环。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成为常态。
近日,汝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汝阳县县直各单位等26个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一起“民告官”案件。开庭前,汝阳县法院组织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案件审理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和讲述。庭审中,各行政机关负责人亲历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认真聆听了法院的审理和当事人之间的发言,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感受司法的公开与透明。
参加旁听的汝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杨志斌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并促进矛盾尽快解决,也能更好地监督和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庭庭长候占梅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直接推动作用,有利于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17年,汝阳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2件,出庭应诉率达到82%,一大批机关负责人走上法庭,展现了行政机关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