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年底之前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工作部署,根据我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至7月25日在全院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夯实执行工作基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维护胜诉着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及省院历次执行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基本遵循,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三升四降”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化解一批信访案件,打击一批典型老赖,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6月底前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顺利通过第三方考核验收。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执行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逐步消除;终结本次执行的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燕燕
副组长:张风雷、任本育
成 员:刘亚清、李青锋、杨毅杰、张少锋、岳玉红、马
志强、夏振旭、尚月利、常静然、张浩博、袁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执行局副局长李青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接中院开展该项专项活动,并按要求上报活动成果。
四、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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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未结积案。对2017年1月1日前立案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对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强化六个月执行时限,遏制未结案件数量不断积累的势头;专项活动结束时,案件实际执结率要达到3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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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终本案件。对2016年1月1日后立案的终本案件进行集中评查。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案件,需终本的一律由院长审核签字,建立健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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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信访案件。清理化解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确保化解稳控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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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未结案件、涉公职老赖案件。
五、时间安排
“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自2017年5月10日开始,至2017年7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和市中院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奋斗目标,紧密结合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举行启动仪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7月20日)。要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穷尽一切可能的执行手段,集中拘留、罚款、曝光一批,集中腾空、搬迁、交付一批,集中移送、公诉、打击一批,集中查控、拍卖执结一批。(一)活动期间,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司法网络拍卖宣传周活动,每月上传拍品不得少于10件;(二)每月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执行宣传活动,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三)实行执行局长、庭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固定时间,接待信访群众,化解信访案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四)5月底之前,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基本上得到有效执行;(五)严格一案一账户要求,确保执行案款及时有效发放,对确有原因不能发放的,要逐案说明原因,及时汇报;(六)要对“超执限”未结案件和“终本”等案件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终本程序结案。(七)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进行失信发布,认真核对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确保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姓名与身份信息一致,降低撤销率。(八)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采取周通报形式,在执行指挥中心公布干警本周执行情况。(九)要硬起手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采取公诉、自诉两种方式,双管齐下,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加大对申请执行人的引导,采取自诉方式维护权益,各组于7月10日前上报公诉和自诉典型案例各1例。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7月21日至7月25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盘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为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对在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是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决策部署、强力破解执行难题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一场重要战役,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高院、市中院和我院关于解决执行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该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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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我院把这次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过问、亲自组织、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为专项活动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积极向县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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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办案力度。要狠抓“一性两化”、“一打三反”工作落实,发挥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功能,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要硬起手腕,该曝光的曝光,该拍卖的拍卖、该搬迁的搬迁,该拘留的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继续深化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对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排查,不符合“终本”程序的案件即时恢复执行,执行完毕案件执行款应于7日内发放申请人。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邀请人大代表、委员见证执行;要切实解决问题,尤其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活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强化网络司法拍卖,严守执行工作纪律,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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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舆论宣传。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利用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行活动进行宣传,树立执行法官新形象,营造良好执行氛围。要丰富宣传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个案的清理,更要宣传法院打击老赖、助力诚信的司法政策。要制作“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横幅、标语,搞好宣传发扬正能量,同时适时召开发布新闻发布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造势,极大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风气和诚信氛围。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