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 “百千万”司法惠民工程实施以来,以实际行动走进农村走近农民、走进民心走近民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使得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诉讼环节之前。截止7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6件,审执结624件,结案率达91%。受理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1%。尤其是4月份以来,共受理案件16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7%。与此同时,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上半年仅有4起发还、改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主要做法是:
一、巧借社会力量,壮大调解队伍。
一是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置于综治工作大局之中,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各村民调组织等基层综治机构和民调组织,尽可能地扩大“同盟军”,壮大纠纷调处力量,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案情信息,协同作战,合作防范,化矛盾于基层、解纠纷于萌芽。二是与各乡镇密切合作,对乡村两级民调工作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业务强化等各方面进行精心指导帮助。定期对各行政村民调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加强民调业务技能;不定期召开纠纷调处经验交流会,汇集民间调解智慧,丰富民间调解经验。截止7月底,我院共对全县14个乡镇的400余名人民调解员分批进行了业务培训,帮助5个重点整治村健全了民调组织。
二、发挥调解职能,加大调解力度。
一是设立诉前调解工作组。抽调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8名审判骨干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组,专设调解办公室、配备调解专用车辆、增加调解专项经费,确保纠纷进入法院立案环节后、正式立案前,进行预立案处置,先调解、早息诉。二是甄别案件,以调为主。对于邻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小额标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等类型的案件,尽最大努力通过调解结案。截止7月底,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90件,其中调撤397件,调撤率达8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5%,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与执行和解率也大幅上升。
三、合理分流案件,积极引导调解
我院在司法实务中,积极委托邀请有关单位、组织以及具有专业特长或特定社会经验的有关人士等社会各方力量协助调处案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以下途径谨慎引导、合理分流,确保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确保法院将主要精力放在当事人争执不下、案情复杂等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上:一是通过思想工作能够互谅互让的,促请自行和解;二是亲友或乡邻中有合适“中间人”的,请其中公道正派、威望较高的人调解;三是请村两委、民调组织解决;四是请乡镇党委政府解决;五是请有关主管部门解决;六是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到法院进行诉讼。今年以来通过委托、邀请相关方面分流调处各类案件120件,达成调解协议109件,调处成功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