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汝阳县人民法院将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紧贴军人军属维权需要,积极履职尽责,以审判执行为中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司法拥军活动。2013年以来,审执结涉军维权案件23起,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14次,邀请部队官兵走进法院开展文化交流、观摩庭审167人次,有力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树立意识:天下虽安,忘战必亡
汝阳法院辖区驻军虽然不多,也没有军队科研院所,但现役军人和参加过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的老军人并不少,军人军属群体具有一定规模。长期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将维护军人军属权益作为政治任务和锤炼作风的大事来抓。
“不怕流血流汗,就怕权益受侵犯;不怕从军思双亲,就怕家人遇纠纷。”这个在官兵中流传较广的段子,引起了该院对涉军维权工作的思考和审视。为了切实深化干警思想认识,让“最可爱的人”不再流血流汗又流泪,该院成立涉军维权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全院涉军维权工作,重大敏感案件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办理。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学习老军人不怕流血牺牲,为国家民族而战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发干警的爱国热情和对军人的崇敬之情。加强国家安全形势教育,使干警明白国家日益强大久无战事,正是因为有强大的国防和军队做后盾,“天下虽安,忘战必亡”,增强干警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必要性和使命感。通过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全院干警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做好涉军维权工作,需要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专业队伍。为此,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于2013年在民二庭设立涉军维权专业合议庭,抽调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的审判员3名、审判辅助人员2名,对涉军民事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也指定专人办理。对涉军维权审判法官实际动态管理,在考核综合审判质效的同时,实行涉军案件单独考核,对不适应涉军审判人员及时调整。忠诚、专业、务实的审判队伍,为涉军维权审判夯实了基础。
牢记初心:让军人军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军人军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我们涉军维权工作的初心。”在庆祝建军90周年系列涉军维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上,郭燕燕院长要求,发挥审判职能,立足执法办案,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涉军纠纷。
开辟“绿色通道”,对到法院立案的军人军属,安排专人接待,确保案件当天流转至承办人员,优先调解、开庭,优先裁判,提高案件效率,及时实现正义。侯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对越自卫反击老兵侯某在邻村张某的家庭作坊务工时受伤,不治身亡,双方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形成诉讼。案件调解无效后,合议庭及时进行评议,判决张某赔偿损失30万元,从立案到结案历时不足三个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仅用时17天,便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将赔偿款执行到位。侯某家属专程送来感谢信和锦旗,称赞法官“为民排忧,胜似亲人”。2013年以来审执结的23起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仅76天,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加强案件调解,规定涉军案件诉前、庭前、判前必须进行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力争以相对缓合的方式解决纠纷。军人王某家属借款合同纠纷案,王某三名家属相互担保向农业银行某支行贷款3万元,后因其中一人病故,因还款事宜与银行发生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一边诉讼一边上访,王某在部队也非常关心案件进展。承办人员多次召集当事人调解,反复讲道理、明利害,并从国防利益的角度做银行方面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审结后,沈阳军区政治部专门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函感谢。
加大执行力度,对申请执行人为军人军属的案件,穷尽一切措施,提高实际到位率,并尽可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退伍军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孙某29万元余元,但张某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指派执行局政委亲自办理。在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过程中,执行员了解到双方因缺乏沟通,互不信任导致赔偿款迟迟得不到履行。执行干警针对双方的症结,及时安排当事人当面交流,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劝解下,双方终于消除误会,达成执行和解。孙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谢谢你,不仅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还让我们化敌为友,解开了两家人心中的疙瘩!”
带着感情办案,在加强辩法析理的同时,加强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让军人军属获得公正裁判的同时,感受到法律和法官的温暖。86岁的抗美援朝老兵任某物权保护纠纷案,任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经营近三十年的荒地被常某堆放大量沙石,经多次交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无奈提起诉讼。郭燕燕院长了解案情后,不但亲自协调化解纠纷,还到任老家中慰问,解决老人的生活困难。纠纷解决后,任老接过4000元赔偿款连声道谢,坚持让法官们尝尝精心准备的西瓜。“您当年保家卫国,是功臣;我们维护您的权益,是职责,我们守土有责,也应当守土尽责!”郭院长一番话,温暖了任老的心,也道出了所有涉军审判法官的心声。
加强交流:军爱民来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
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每季度选派资深法官到部队和武警驻地宣讲法律,并发放涉军维权宣传册、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还向部队官兵赠阅本院编印的机关刊《汝阳审判》。选择危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的典型案例,巡回审判,就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设涉军纠纷法律咨询电话、网站专栏、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向部队、军人军属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为军人军属依法维权提供司法服务,提高官兵和家属遇事信法找法的意识和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2013年以来,共向辖区官兵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
持续开展法官拥军活动。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到驻地慰问,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除县委统一安排的慰问老红军、军烈属活动外,院班子成员分组到涉军案件当事人家中回访,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为其缓减免诉讼费用,并协助办理司法援助。2013年以来,共慰问、回访军人军属116人次,征集意见建议9条,为军人军属减免诉讼费6万余元。
加强与部队的沟通交流。认真落实军地联席会议、涉军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涉军案件督办等制度,充分听取部队有关涉军案件审理的意见建议。加强与部队政治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部队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争取对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官兵进法庭”活动,每年邀请驻军和武警官兵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参观文化设施,聆听法官以案说法。适时开展篮球、羽毛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加强与官兵的互动交流。2013年以来,已联合组织文体活动4次,在增进了解的同时,增强了互信与理解。
“军爱民来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通过春风化雨的思想教育,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坦诚相见的沟通交流,汝阳法院的司法拥军工作渐入佳境。接下来,汝阳法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居安思危,履职尽责,继续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