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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80亩大艾减产 法官耐心调解为13户艾农挽回损失1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6-21 10:29:47



图为:承办法官到现场查看大艾生长情况


图为:承办法官到农户家送达法律文书

    13户农户种下劣质艾根,致80亩良田杂草遍地,日前,汝阳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此案,让农户们拿到了10万元的赔偿金。

    6月19日上午9点,13位农户敲锣打鼓的来到了汝阳县法院门口,将一面写着“秉公高效办案 清正廉洁为民”锦旗送到汝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常静然的手中,表示着对承办法官们的感谢。“感谢常法官、魏法官和季法官为俺13户艾农主持公道、挽回损失,谢谢你们。”

    2016年8月份,汝阳县靳村乡双寺村方某等13户农民通过从南阳市某公司处购买7吨多艾根。5个月过去了,农户们发现大艾总是长势不良,频频发病且长出了大量杂草。农户通过消协和河南电视台协调曝光均无结果,无奈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长郭燕燕高度重视,指派承办法官常静然和技术科长季小林立即对受害的13户艾农一一走访、调查了解案件真相和损失情况,并迅速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对涉案大艾进行技术鉴定方面的咨询和了解。法官们不畏酷暑,放弃节假日,四次奔赴南阳找到被告公司,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与艾农们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向13户艾农赔偿10万元,同时为农户节省了2万余元鉴定费,从而使13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在20日内顺利调结。  

    据了解,汝阳县法院对涉农案件:一是坚持便民诉讼,减少诉累对涉农案件实行先行立案、快捷审理、优先执行。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便民诉讼绿色通道,畅通立案渠道,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农民的诉讼费和执行费进行“减、缓、免”,简化立案审查程序。二是坚持巡回办案,便民审判主动进村入户审理案件,把法庭搬到农家庭院,把调解和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审理、现场送达,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讼中耽误的时间,争取不误农时。

    截止目前,汝阳法院共巡回审理涉农案件35件,为当事人直接兑现标的45.8万元,为村、组、村民挽回各种损失80余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组稿:张克雷 校对:张翼鹏  审核:周孝治)

责任编辑:张翼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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