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观念 转方式 转作风 全力打好脱贫攻坚翻身仗 作者:姬现立 发布时间:2017-06-01 11:12:58
2017年,汝阳县法院新一届党组建立后,认真总结去年脱贫攻坚工作经验教训,带领全体干警,不断转变观念、转变方式、转作风,埋起头来下功夫,不折不扣抓落实,努力完成县委下达的项工作任务,全力打好脱贫攻坚翻身仗。具体做法是:
一、转变观念,把脱贫攻坚划入自家责任田
在2月9日召开的汝阳县第四次脱贫攻坚推进会上,汝阳法院因2016年上半年帮扶人进村入户不及时等问题被点名批评。会议后,新一届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具体措施。经过认真讨论,大家达成共识:过去工作之所以出现问题,根子在思想观念上,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到自家的责任田内,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当前时期,法院不能缺少社会职能感,法院职能向社会推进,向外延伸是时代赋予法院的社会责任,法院应在社会管理中更加担当。脱贫攻坚不仅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在这场大扶贫战略行动中,人民法院应当秉持何种态度,采取何种方法来为贫困村、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是每一名法官需要思考的现实问题和担当的历史责任。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调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和一名第一书记及专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扶贫工作。及时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脱贫攻坚信心。二是确定“五个一工作法”。即每周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一次、每半月与村两委干部进行沟通一次、每月组织干警集中进村扶贫一次,每季度检查第一书记和帮扶干警工作情况一次,每半年为帮扶村办惠及民生的大事、实事一件。三是迅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县脱贫攻坚办公室决定调整我院部分干警联系刘店镇枣园村后,在办案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我们不讲困难,不提条件,立即对人员进行调整,决定由纪检组长担任工作队长,5名班子成员担纲,50名干警参与。目前,我院有2名同志被派驻担任第一书记,全体干警均联系有贫困户。四是严格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政治处等组成督察组,适时进行督导督查,对帮扶工作进行跟踪,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度,对工作不到位的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责任干警进行严格处理和问责。截止5月15日,督察组5次进村督导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转变方式,聚力打好精准扶贫的组合拳
过去的进村帮扶,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干警入户了解情况,入户后,往往是问几句话,记几行日志,照几张照片,干警觉得没意思,群众也不满意。2017年,我们转变帮扶方式,结合上级部署,聚力打好精准扶贫的组合拳。
(一)精准识别,摸清村情民意。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推开后,我们结合联系的板棚村、枣园村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时间节点要求,统筹安排,确保人员足额到位。在入户排查阶段,先后出动干警145人次,严格按照“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六步工作法,配合村三委班子和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当了解到枣园村因为没有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影响建档进程后,郭燕燕同志亲自协调,亲自把调试好的手提电脑、打印送进村里。截止到5月20日,分包的两个村的情况已吃透,底数已摸清,完成了所有《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的填写,对新识别纳入贫困户的农户走完了民主程序,已公示公告。
(二)真心帮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协调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板棚村目前已有近20户农民自愿加入合作社,预计年底前合作社养殖场建成,发展养牛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并逐步扩大规模,吸音更多农户参与。二是争取到40户到户增收项目,每人解决5000元启动资金,帮助贫困户发展庭院养殖业。三是利用小额贷款解决5户农民经营资金短缺问题,目前有1户购买运输车辆发展运输业,1户经营水磨石加工,3户农民发展塑料大棚种菜。四是多方搜集外出务工信息,帮助50户农民,走出农门到外地务工,增加收入。五是由县法院投资近四万元对该村公共厕所进行翻建,彻底改变了村民入厕难的历史。协调交通部门对2.5公里生产路进行了硬化。六是切实解决村容村貌和通村道路。组织环卫人员对村容村貌进行彻底整理,起草通往杨岭自然村漫水桥工程报告,逐级上报,并由院主要领导协调争取,尽早解决该自然村村民出行问题。
(三)搞好宣传,让群众心里明白。要求干警进村时,发挥好宣传队的作用。干警在进村服务过程中,注重宣传精准扶贫精神,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内容;宣传相关涉农政策,如低保兜底、医疗救助救济、免费义务教育等政策。针对部分群众对扶贫攻坚政策的一些误解,积极做正面回应,引导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同时,派驻第一书记积极收集资料,组织村三委干部一起学习周边乡镇强村、富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鼓励和引导村三委根据板棚村现有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保证村级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争取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转变作风,让干警在进村入户中受教育
为了防止干警进村过程中敷衍应付,我们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纳入党员日常教育活动范畴,实行项目化运行和管理。同时,把进村如何、结对扶贫纳入作风转变年、四查四促等工作里,同步推进,同步监管,广大党员干部在进村入户提供服务的同时,提升了群众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得到检验,达到了接受教育、提高素质、树立形象的目的。
(一)工作标准更加严格。一是入户工作更深入,要真正了解实际情况,包括家庭状况、收入情况、致贫原因等,做到一清二楚、了然于胸,要写在本上、记在心中、付之行动,坚决杜绝应付了事、“一问三不知”等现象。二是入户时间有保证。严格按照县委安排,每月必须进村入户,每次走访必须做到“三有”,即有照片、有记录、有效果。三是应知应会不含糊。建立脱贫攻坚微信群,随时发布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工作指令以及需要掌握的政策解读、知识要点等,使干警对于脱贫攻坚工作有更全面的认知,宣传、执行政策更加规范。
(二)干群关系更加和谐。除入户摸排情况外,包村干警还主动与联系户结亲戚、交朋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农历腊月二十三,法院干警为板棚村贫苦户送去食用油、大米等年货,群众自发在村部打起了排鼓。院纪检组长姬现立为五保户商木兴穿上新棉衣后,这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人热泪纵横,说不出话。通过进村服务,法院干警与贫困户的感情日益加深。
(三)结合本职主动服务。除完成规定动作外,汝阳法院还结合法院业务特点,提供更贴心的司法服务。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免交诉讼费。当事人为脱贫攻坚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相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法院核实后准予免交诉讼费。二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为脱贫攻坚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由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三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贫困户摆脱生活困境,尽快脱贫,减少因未获得受害赔偿而致贫、返贫等现象发生,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责任编辑:张克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