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汝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汝阳县人民法院内设24个庭室,下设蔡店、三屯、上店、内埠4个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全县民事、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本次公开部门预算表格为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明细表以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6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54.77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12.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95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1862.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2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法院支出53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万元。案件审判支出195万元,“两庭”建设支出10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91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汝阳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2.08万元,其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2.6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燃油、维修、车辆保险等费用。2017年本院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9.4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
2017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单位间业务学习、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等接待。
汝阳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