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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快速审执结一批交通违法案件、强力推进非诉行政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2 11:53:45


    近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汝阳县公安交警大队申请执行的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案件22起,进行快速审执结。快审采用审查期间电话联系析法明理、晓以利害等方式,其中18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罚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和保障。2017年,汝阳法院在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力度,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从法律上给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支持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树立行政执法权威遵循宽严相济立案原则。

    首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主体资格不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属于法院强制执行范围等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坚持做到不合法的坚决不予执行。其次制定较为宽泛而灵活的审查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范围,促进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重点突出三个偏重”。

抓重点单位,把交通、土地、城建、环保、规划等行政单位作为重点;抓重点工作,以县区经济、政治方面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为重点;抓重点案件,是将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作为重点。

三是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上突出一个“快”。

确保我县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对一些涉及我县中心工作的执行案件采取“快立、快执、快结”三快措施。对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和社会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较好地实现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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