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我院举行荣誉天平奖章颁发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为我院11名干警颁发了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合影留念。
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旨在对法院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为法院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授予天平奖章,以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该奖章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名义授予,是一种终身荣誉。2016年,我院郭新安、石文会、陈洪刚、张建国、张光献、任新华、徐海军、张永昌、连长海、耿云明、任何云11名同志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这11名被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的同志自进入汝阳法院工作以来,三十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坚守平凡,用法律捍卫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将自己青春岁月奉献给汝阳司法事业,见证和推动了汝阳法院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前进脚步,他们中有已经退休的老领导,也有至今仍在审判一线辛勤工作的资深法官。
郭燕燕院长深情地号召,全体干警要继承和发扬法院前辈们的优良传统,端正价值取向、提升精神追求,认真向获得荣誉的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对司法事业热爱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情系百姓、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公正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
三十年,对于人生来说,是一段漫长的岁月,而对有着三十多年司法工作经历的人来说,更是弥足珍贵。十一位获得“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的同志纷纷表示,三十多年法官生涯让他们品味了人生的苦乐酸甜,现在不管是在职还是已退休,都会一如既往,以自己的方式发挥余热,为推进汝阳法院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