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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委书记潘峰对县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7-03-29 15:47:3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和汝阳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顺利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1234”发展战略和“11513”工程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县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围绕“1234”发展战略为“11513”工程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如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全面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进行谋划,充分把审判职能融入促进全县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为保障《实施意见》的全面实施,县法院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和督促落实机制。目前,《实施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已逐步启动。

    3月27日,县委书记潘峰对该《实施意见》作出批示:“县法院出台的意见站位高,服务中心意识强,有很多创新的措施,也有工作的抓手和载体,我相信只要认真抓落实,一定会有很好的实效。希望县直单位向法院看齐,都要立足本职,振奋精神,务实重干,为‘四个汝阳’建设主动担当,甘于奉献,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张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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