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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三措施推动司法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09-09-10 10:46:11


  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五个严禁”的执行力,我院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一、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干警对发生在法院系统内的违法乱纪行案件进行通报学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行自我反思,吸取经验教训,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警示教育自觉加强干警党性修养,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时刻保持清醒大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按照“八荣八耻”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提高廉政意识。确保我院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长期性。

  二、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司法纪律。严格遵守最高院《法官行为规范》,杜绝特权思想作风、官僚作风、纪律松弛散漫等不良作风。对待当事人文明热情,积极负责,克服态度粗暴,冷横硬推的现象;自觉遵守办案纪律,牢记“五个严禁”的要求,对违法乱纪人员严肃处理,坚决铲除我院不良工作作风。树立个人和集体的良好形象,以期待我院审判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认可。

  三、狠抓审判管理,加大审判监督。我院要求法官必须注意审判礼仪,严格按照审判程序审判案件;加大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力度,主动接受司法、舆论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开展专项司法检查活动,查找审判工作中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做法,并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推进庭审规范化,增强司法说服力和公信力,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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