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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发稿:河南省汝阳县法院女院长为何红了眼眶?

发布时间:2017-03-20 15:50:24


       中新网洛阳3月17日电  16日,在河南省汝阳县上店镇桂柳村,汝阳县法院院长郭燕燕将首批12万元赔偿款送到因车祸右臂截肢,右大腿肌肉缺失,关节僵直,卧床在家的8岁男孩肖明(化名)床前,拉着他的手说:你要配合治疗,多做康复训练,争取早一天下地走路。肖明紧紧攥住院长的手,说了句:“谢谢阿姨,我一定会坚强的”,让院长和在场的人顿时红了眼眶。
2015年11月15日,肖明在去往学校的路上,被武某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撞伤,造成肖明右手部及前臂毁损截肢、右大腿毁损伤、右股骨骨折并血管神经损伤。三次住院共225天,花费医疗费近26万元。
       被告武某某在肖明住院期间垫付医疗费用11500元,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016年10月16日,肖明将被告武某某、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经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58795.21元 。
       判决生效后,汝阳法院一边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义务,一边对拒不赔偿的武某某立案强制执行。3月16日,汝阳县法院院长郭燕燕将首批12万元赔偿款送到肖明家中,面对这个坚强的花季少年,郭院长心情沉重。她当即表示将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推进该案执行,同时,将组织爱心捐赠、动用执行救助基金帮助其完成后续治疗,使孩子早日康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王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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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翼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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