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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7-03-08 14:41:59



     日前,省、市法院对全省开展的执行工作“春雷行动”战果进行通报,汝阳县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执行宣传工作在全市16个基层法院中均排名第一。春节以来,全院共执结案件87件,执结到位标的738.9万元,司法拘留31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1条,启动追究拒执犯罪刑事程序42案,在全省法院“春雷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作为洛阳市法院系统唯一代表,省法院向新闻媒体推介我院做法,实现了执行工作“开门红”。具体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执行合力。将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亲自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督战;党组会每周听取执行工作汇报,集中研判,加强指导;采取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对重大疑难、执行阻力大、信访突出的案件,由班子成员和执行干警共同负责。打造“全院一盘棋”执行工作格局,立案、审判阶段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为裁判执行打牢基础;综合管理、后勤服务部门和法警队分工协作,做好调研、信息、宣传、装备等保障工作,对保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二、强化部门协作,严惩拒执犯罪。积极向县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公、检、法、司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执行工作。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转移、藏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和“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打击拒执、惩治老赖提供制度保障。更加注重收集拒执犯罪线索,凡涉拒执犯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止3月6日,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4案,已判决2案2人,当事人自诉立案38案全部和解且履行完毕。

     三、加强信用惩戒,增强曝光力度。加强失信人员甄别。所有未结的案件,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除低保人员、“五保户”、残疾及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外,一律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原则上全部列入,同步公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凡属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必须做到执行措施到位、强制措施到位,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执行认同书,征求是否同意终结程序的意见,增加申请人的认同感,提高执行人员的责任感。截止3月6日,我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1条,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2人次,微信曝光148人次。

     四、切实关注民生,妥处涉执信访。开辟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采取“快速立案、快速查询、快速执行”的措施,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分流,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此类案件。今年以来,执结涉民生案件40件,执行到位标的82.4万元且已全部发放。稳妥处理涉执信访,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向执行案件倾斜,对于案件执行不能、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及时予以救助,共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资金26万元。

责任编辑:张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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