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我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庭长李青锋将3000元执行款送给申请执行人芦某,芦某拿着钱热泪盈眶的说:“从立案到领取执行款,仅三天时间,太快了,你们真是帮了我家的大忙,这个年我可以安心的过了。”
芦某申请执行黄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芦某于2017年1月23日向我院申请立案,我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在查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存款且足以支付申请执行标的时,执行干警果断处置,予以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芦某。该案从立案、查询、扣划、到申请人领取执行款仅用三天时间,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讨薪”一直以来是困扰农民工的头疼问题,辛苦劳动一年能否如期拿到劳动报酬成为农民工的迫切希望。临近年关,为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保障农民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汝阳法院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快速立案、快速查询、快速执行”的措施,对此类案件优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