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使生效法律文书不再成为一纸空文,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一场打击拒执、严惩老赖的执行风暴活动,在汝阳法院如火如荼的展开。
邻里矛盾上公堂 拒不履行获刑罚
李某与何某本是同村邻居,因秸秆禁烧,言语不和发生冲突,继而诱发打架。李某与何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汝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何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7176.13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既不上诉也不履行义务,而是到处缠访、闹访。申请人李某眼看着判决的钱也不多,但就是拿不到手,心里非常着急。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何某在收到通知书三日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何某既不履行义务亦未申报财产,2016年8月12日,本院依法对何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强大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何某仍冥顽不化,雷打不动。本院在调取其银行交易流水时发现存现金额巨大,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案件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审查受理后遂作出拘留决定书,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嫌疑人何某依法刑事拘留,此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才认识到事态严重、再不履行义务面对的将是牢狱之灾,积极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但因其规避执行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6年11月9日被我院依法判处何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生效判决成空文 自诉维权显成效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汝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潘某赔偿申请人刘某各项赔偿共计21210.65元。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潘某迟迟不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生效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潘某为躲避执行,长期外出,联系不到其本人。申请人刘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16年10月26日以被执行人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本院提起诉讼,在审理中,被执行人潘某害怕受到刑罚制裁,便委托其家属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后,便向本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拒执罪是悬在老赖头上的一把利剑,是惩治老赖、破解执行难的尚方宝剑。截止目前,汝阳法院已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3起,公诉判决2起,自诉立案1起撤诉1起,成效显著。下一步,汝阳法院将继续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继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尊严,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