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中具有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是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坚强力量,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有值庭、押解、执行拘留、执行死刑、送达法律文书等。多年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较多用于刑事审判,但随着近年来民事、执行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在民事、执行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的频频发生,显示出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为确保民事、执行工作能够安全、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各项职能,汝阳法院于2016年7月25日成立“司法警察大队警务保障二中队”,该中队主要履行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拘留、警卫民事庭审、维护民事审判秩序、参与强制执行等职责。“司法警察大队警务保障二中队”成立后,在参与民事、执行工作过程中,即保障了法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又维护了工作秩序,同时又缓解了民事、执行工作中人少案多的局面,使每一次司法活动都能够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每件法律文书能够高效、按时送达,每位法警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和送达期间,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方式送达。在参与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过程中,每名法警时刻牢记使命,冲锋在前,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血牺牲,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入警誓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在一次诉讼保全工作中,因协助单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且态度极其恶劣,致使保全工作无法完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为了保全工作安全、顺利完成,保障当事人权益不受损害,审判庭室申请司法警察参与保全工作。由于是异地执行,“法警大队警务保障二中队”接到调警命令后,制定了详细的预案。由两名法警现场警戒;一名法警现场录像取证;三名法警担任现场处置。在执行现场,法官向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出示法律文书后,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但该负责人仍拒不履行,且态度嚣张,言语和肢体动作激烈。此时被保全人也带领多名家属在现场叫嚣,事态大有一触即发的趋势,现场形式十分危机。每位法警密切关注现场动态,并按照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同时配合法官向该负责人明法析理,向其讲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严重性,同时对在现场叫嚣的被保全人及亲属进行训诫,并引导其通过正当程序主张自己的诉求。现场每名法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用规范的动作和语言应对现场变化,以威严的姿态震慑着现场所有人,有效控制了现场,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最终该负责人在法律的威严下,收起了嚣张的气焰,顺利办理了财产保全手续。
汝阳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保障二中队成立至今,共送达法律文书143份;执行拘留23人;参与强制执行52次;协助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