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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五大机制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09-08-19 09:51:00


  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汝阳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执行工作中建立“五大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一、协助执行网络机制。该院的协助执行网络是指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牵头,各综治单位以及各乡、镇(工业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共同参与下,建立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立体式无缝隙协助执行网络。该网络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问题。  

  二、小标的额案件预先垫付机制。对涉及农民、农民工、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人身损害赔偿及其它一般债务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金额一般不超过两千元的小标的额执行案件,该院安排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垫付周转资金三万元,在三日内予以垫付。

  三、集约化执行机制。对于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由执行局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做好“三结合”,即相关案件结合、远近案件结合、地域案件结合,力争节约办案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执行威慑机制。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震慑一批被执行人,为其他案件的顺利执行创造条件。

  五、执行救助基金救助机制。申请执行人因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案件,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在执行中穷尽执行程序后,其权利仍不能实现的,致使本人或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通过执行救助基金及时救助一批困难当事人。

责任编辑:高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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