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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李烽到我院调研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31 18:21:10


 

 洛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李烽到我院调研执行工作

526上午,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烽,副局长张仲峰、局长助理张少宇一行到我院调研分段集约执行工作。院长雷洪文、副院长郭新安、张风雷、党组成员任本育以及执行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由李烽局长支持,李烽局长传达了省法院执行改革现场推进会精神,介绍了襄城县法院的分段集约执行新模式。李烽局长指出,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各中院6月中旬前制定出执行改革方案,6月底全部改革到位。关于分段集约执行改革,李烽局长指出,此项工作是执行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院已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汝阳、瀍河、洛宁之前根据各地的情况也试行了分段集约执行,均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涉执信访量明显下降;二是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三是柜子案、抽屉案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解决了执行案件难以监督的问题;五是案件执行期限得到规范。下一步将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分段集约执行进行规范。

雷洪文院长对李烽局长一行到该院调研表示欢迎,并就我院在试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谈了看法。洛宁、廛河执行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院分段集约的情况。副院长郭新安、张风雷汇报了我院的执行工作。

李烽局长还对我院执行局分段集约执行节点控制,土地、房管网络查询,队伍建设,执行装备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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