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汝阳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一、公开内容
汝阳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在职干警88人,现有内设庭室21个,下设蔡店、三屯、上店、内埠4个基层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全县民事、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本次公开2014年度决算表格为汝阳县人民法院部门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以及“三公”经费决算表。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41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17.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829.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50.59万元,其他支出78.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行政运行(款)支出520.59万元,案件审判230万元,其他支出78.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43.07万元,公用经费286.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汝阳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3.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1.8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8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车辆燃油、维修、车辆保险等费用支出。2014年本院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2、公务接待费决算1.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单位间业务学习、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等接待,接待43批次、 435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