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诉状。
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的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职业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起诉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个机关,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一)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二)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份并;
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以上须加盖公章)。
受托人为律师的须另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
三、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四、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