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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应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15-08-28 15:44:45


 

一、    上诉状。

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外另加六份,如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为一人的提供七份,两人的,上诉状共提供八份,以此类推。

(一)     自然人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职业、联系方式)及诉讼请求等;

(二)     法人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证明上诉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一)自然人上诉应提供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近亲属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律师代理的须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

()上诉人是法人的应提供: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书一份;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须加盖公章)。

受托人为律师的须另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

三、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即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文书副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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