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批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结果揭晓,汝阳县法院被命名“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此次评选由全国各地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申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决定。全国共50家法院获此殊荣,河南省仅2家。
近年来,汝阳县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注重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求得新发展。结合司法工作特点与文化建设规律,与汝阳的地域文化紧密结合,设计院标,提炼“正德、尚法、守纪、尽责”八字院训,形成包括核心价值观、机关精神等为内容的理念体系。高标准抓好“两庭建设”,持续开展汝阳法院文化品牌工程--文化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文化长廊、龙乡法官艺术协会、史志馆、群众工作展室、廉政教育基地、清风茶社、公务灶、电子阅览室、减压运动中心和体育场等场所,营造出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同时把文化建设的软实力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形成文化自觉,打造出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法院文化、司法公开等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司法品牌。
在“文化兴院”总体思路的带动下,汝阳法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院、集体一等功、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