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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小标的额执行案件由专门账户先行垫付

  发布时间:2009-08-05 15:33:53


    8月2日,家住汝阳县城关镇城东村的马文英接到执行法官送来的1328元执行款(如图),成为汝阳县人民法院《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快速结案制度》的第一个受益人。

    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建立《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快速结案制度》,设立专门账户,对农民、农民工、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申请强制执行,且标的额在2000元以下的案件,先由法院从专门账户中予以垫付。对已经垫付的小标的额案件划分地域、集中时间、集约执行,在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节约了执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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