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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撤诉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4-07-22 16:24:32


近日,汝阳县法院民一庭收到一份特殊的撤诉申请,申请人李某某在该份申请中不但表达了自愿撤诉的意愿,还用了半的篇幅对法院如此方便快捷解决纠纷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2012年1月14日说起,被告王某某向原告李某某借款1000元急用,言明三个月内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被告迟迟不予偿还。考虑到借款金额小,原告李某某试图通过协商等途径要款至今,却难遂心愿,无奈某某拿起了法律武器,到法院起诉。本来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法院立案,结果顺利的立上了案,并被告知使用“小标的额诉讼程序”。汝阳法院民一庭接到案件后,当天即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确认了开庭时间,并书面告知本案一审终审。被告收到应诉手续后,触动很大,主动找到原告偿还了借款本息并支付了其他费用。原告李某某讨要了两年多的借款,法院用了3天时间便将款讨回,原告李某某为表谢意,才向我院递交了这份特殊的《撤诉申请》。

自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小标的额诉讼程序”以来,汝阳县法院积极探索,多次组织召开研讨会议,认真学习相关规定。院内成立领导小组,选任专业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承办法官20名,专门审理该类案件。截止目前,该院已受理该类案件19件,调撤率均在80%以上,办案效率大幅度提升,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就小标的额案件程序的适用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和尝试。

责任编辑: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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