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汝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挂牌成立,这是该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又一有力举措。去年12月,县人大会常委会为法院新任命人民陪审员95名,使汝阳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8名。为保证陪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将“倍增计划”落到实处,汝阳县法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加强考核管理。制定《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严格陪审员考核,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质量、业务实绩、工作表现、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参加培训等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指标,规定每名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加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3期,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
二是规范陪审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将陪审员分为刑事、婚姻家庭、经济合同、侵权和综合业务等五个组。业务庭室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案件承办人填写《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申请表》,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确定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并通知陪审员本人和业务庭。业务庭开庭前安排陪审员阅卷,并于庭审结束后七日内组织合议。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使新任陪审员初步了解案件的审理程序。同时,加强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间的业务培训,以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学习新法律法规为重点,提高审判业务技能。在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放置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读物,以方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司法解释、审判工作动态和审判实践经验等。
四是提高经费保障。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以及实施人民陪审制度所需的开支纳入业务经费预算,及时向县政府财政部门申报。对陪审经费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以保障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充足。经过积极与县委、政府汇报沟通,县财政今年一次性为法院拨付人民陪审专项经费30万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天50元。
上述措施有效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2013年以来,汝阳法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率达90%,服判息诉率达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