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院自开展“见证执行“活动以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见证、监督下,不少难案、缠案、骨头案迎刃而解。同时,执行法官对每起案件公正无私的执行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也让在场人员对执行难现象背后的原因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同时也很好的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高指示。
5月13日,洛阳广播电视台在汝阳县柏树乡见证执行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王某法以赡养为由向汝阳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我院判令王某法的四个女儿每人每月负担王某法赡养费30元,王某法的儿子王某锋每月负担赡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法的四个女儿受旧观念的影响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法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由于四名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受旧观念影响较深,认为赡养老人应该是儿子的义务,出门在外的闺女没有赡养义务,百般逃避执行,致使申请人的权利无法实现,生活难以保障。我院执行局主动联系洛阳市广播电视台全程纪实见证执行了该起案件,执行干警逐村到四名被执行人家中强制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法律利害,对在场的围观群众讲明法律规定。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在电视台摄像机的镜头前,各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判决书生效部分的赡养费用。
通过见证执行活动,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种种丑态暴露在人们面前,让失信被执行人现形于大庭广众之下,对他们的心理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被执行人并非没有履行能力,但这些被执行人就是不讲诚信,藐视法律,采取各种手段隐匿、转移财产拒不执行,却不知这些误认为聪明的做法在法院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的情况下终究会无处遁形,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供稿人:张浩博 杨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