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在进村排查纠纷过程中,汝阳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村长毛海科、苏妮在内埠村当场调处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当天上午,毛海科和立案庭另外两名法官共同到所承包的内埠镇内埠村排查纠纷,刚到村口,看到内埠村村委主任带着两个边走边争执的中年男子,“法官来的真及时,我正有个头疼的事情不知道如何解决,您们来了,可要帮帮忙啊!”法官村长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具体情况:张某欠李某16万元无力偿还,就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了李某,以承包金抵帐。然近期该地被政府征用,能得到一笔远远多于16万元的补偿款,张某担心补偿款全落入李某之手,急于将此地收回,然李某不肯,双方因此事起了争议。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法官村长分别给两位当事人做了工作,了解了他们的真实想法后,综合多方考虑,协调乡政府暂时不发放该笔征地款,二人协商清算后先用补偿款偿还李某的借款本息,剩余部分发放给张某。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调解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