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为留守儿童开启希望之门 作者:王新杰 发布时间:2014-03-26 17:36:29
姐弟俩高高兴兴的走进学校
丁露看到干警后,迫不及待的将新书包背在肩上
姐弟俩接过心爱的文具
干警为丁露穿上新衣服
丁露为干警指明通往学校的路
干警们为姐弟两人缴清费用,办理入园手续
心爱的文具
渴望知识的眼神
3月25日,在汝阳县人民法院的帮扶下,家住汝阳县城关镇井沟的丁露(化名)和丁阳(化名)姐弟俩人,终于背上她们梦寐以求的书包,进入本村幼儿园,开始了她们快乐的童年。
2012年4月,丁露和丁阳姐弟俩的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也从此远走他乡,杳无音信。撇下姐弟俩随爷爷奶奶生活,当时丁露3岁,丁阳2岁。因爷爷家境贫寒,眼看姐弟俩人抚养问题成了难题。无奈之下,丁爷爷代丁露和丁阳向汝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丁露母亲周某某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义务。2013年12月,周某某从外地回乡办事,法院立即通知其到庭,并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孩子随爷爷生活,母亲周某某每月支付姐弟俩人500元抚养费,从孩子父亲病故之日起计算。调解书生效后周某某没有按期履行。2014年2月,丁爷爷向汝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自案件调解时在汝阳短暂停留后再次外出打工,汝阳县法院执行局经多方努力,也不能联系到被执行人,案件被迫中止。
省高院关于保护“农村三留守”专项活动开展后,汝阳县人民院在排查中得知,如今已经5岁的姐姐丁露和4岁的弟弟丁阳早已到了入园年龄,但爷爷苦于经济拮据,无法承担姐弟俩的入园费用,姐弟俩至今未能入学,一字不识。解决孩子入学问题,使她们早日接受教育,开启通往美好未来的大门已迫在眉睫。鉴于这种情况,汝阳县法院部分干警一方面联系井沟村小学,了解幼儿园入学费用,一方面发动干警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资。募集到资金3000余元,女干警还为姐弟俩购买了新衣服、书包、文具。3月25日早上,姐弟俩穿上新衣服,背上心爱的书包,和干警们一起来到学校,一次缴清了义务教育前所用费用,并顺利编入幼儿园小班学习。井沟小学校长说:俩孩子的幼儿园读完后,可以顺利进入小学学习,享受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法院为两个孩子解决学前教育费用问题,就好比为两个孩子今后的成长埋下了基石。丁爷爷看到孙子孙女坐在教室里,开始跟着老师一笔一划的学写字,禁不住老泪纵横,他紧紧握着干警们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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