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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保护农村“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10 17:25:14


    随着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日益增加,涉及农村“留守人员”的案件数量也逐年递增。为进一步保护农村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汝阳县法院针对案件特点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开辟留守人员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村留守人员权益的案件,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优先执行。严格执行诉讼费收费标准的同时,为有困难的案件依法提供减、免、缓交诉讼费等司法便民措施,并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留守人员案件专业审理。针对此类案件以婚姻家庭纠纷居多的特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进行审理。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充分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

    加大留守人员案件调解力度。发挥该院创立的诉讼意向选择制度的诉前调解作用,与人民法院审判权相结合,让权益被侵害的农村留守人员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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