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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法院服务企业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12-18 10:27:03


汝阳法院历来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尤其是开展“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法治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以来,汝阳法院推出“五个一”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截止12月2日,汝阳法院政法服务官走访企业分包10家重点企业42次,协调解决问题8项;各业务庭审结涉企纠纷81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万元。具体工作措施为:

领导担当第一责任人。由院长担任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协调全院政法服务官及各业务庭服务企业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与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结对子”,担任首席政法服务官,担负服务企业第一责任。各中层负责人担任政法服务官,协助首席服务官工作。2013年以来,院领导带领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分包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深入调研,协调办理各类涉法事项。在县城中心商务区建设征迁过程中,作为首席服务官的分包院领导和担任政法服务官的法院工作人员长驻项目指挥部,随时解决涉法问题。对于征迁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商户之间转让费纠纷,县法院采取业务骨干分片包干的形式,深入商户家中协调化解纠纷,诉前化解转让费纠纷63件,确保了征迁工作如期完成。

立案审查一日内完成。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涉企案件立案窗口,对涉企案件由专人审查。凡涉及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案件,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受理和移送审判或执行的工作。对于当事人同意由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当天确定调解法官并进行首次调解。2013年以来,县农村信用社筹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不良贷款清收是一项重点工作。为此,县法院简化金融案件立案手续,对诉讼费用给予适当减免,积极通过诉讼途径为信用社清收贷款。并且结合上级法院相关精神,专门成立金融审判庭,集中审理该类案件,在案件中坚决贯彻调解优先的理念,尽可能优质高效审结相关纠纷。农村商业银行筹建过程中,县法院审、执结借贷纠纷300余件,诉讼案件调解率在60%以上。

诉讼服务“一揽子”提供。设立涉企案件协调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为企业解答有关立案程序、收费标准、材料准备等相关疑问。对诉讼风险、权利义务、案件流程告知,调解意向征询,承办法官首次约见,格式诉讼材料提供等诉讼服务,均在立案当天一次性提供,切实解决当事人的“跑累”和“问累”。辖区企业对该院方便、快捷、周到的诉讼服务均给予高度评价。2012年,蔡店乡郭村63户村民因土地租赁纠纷将汝阳太格纺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90余亩土地。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与涉案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对诉讼流程和案件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并积极寻求协调解决途径。由于太格纺织有限公司资金困难,已经停产且无法恢复经营,承办法官积极与乡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并耐心做群众的稳定工作,最终成功引入第三方注入资金,群众与第三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使厂地和厂房重新投入使用,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群众、企业都对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涉企纠纷由新型合议庭统一审理。汝阳法院是全省法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法院,为提高涉企纠纷审理质量,今年5月以来该院将涉企案件集中到新型合议庭办理,充分发挥新型合议庭业务精通、人员精干的优势,使企业在诉讼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间,被告人牛某等人相互勾结,在汝阳县产业集聚区多个在建企业或重点项目工地,趁企业或项目建设工地治安防范措施不到位之机,疯狂盗窃建筑扣件、钢筋、钢管、焊机、电缆、电脑等物,短短一年时间内,8名被告人实施盗窃二十余起,涉案金额4万余元。2013年8月14日上午,刑事新型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河南法制报、大河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等媒体均予以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制措施“一把手”审签。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业,多做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案件情况确有必要的,采取强制措施前应经院长审批同意。同时,诉讼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尽量减少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营销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传唤、询问,提倡巡回办理案件。2013年以来,县法院对辖区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一直坚持传唤参加诉讼活动提前通知,协调解决问题提前预约,不履行法律义务后果预先告知,实现了企业账户“零冻结”、机器设备“零扣押”、关键人员“零拘传”,有效避免了诉讼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2013年以来,县法院共审、执结涉企案件453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执行和解方式结案的274件,涉企案件服判息诉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为辖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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