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开始,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开展队伍建设与“四风” 治理专项活动。
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有: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的。
凡被举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干警,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凡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院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汝阳县法院的举报电话为0379-63157926。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