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在一阵鞭炮声中,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将两面题为“人民法官为人民”、“老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县法院少审庭同志手中,对法官全力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达了感激之情。
2012年10月,被告人王某以抱养孩子为名,骗取被害人两万五千元后逃走。案件审理后,少审庭法官了解到被害人住偏远山村,家庭条件十分困难,被骗钱财为辛苦积攒,又恰巧被害人所在村是该庭法官村长所包村。于是少审庭法官积极联系被告人的家属进行退赃,并向其讲解法律政策,告知其家属如果愿意积极退赃,法庭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通过法官努力做工作,最终被告人的家属退赔了全部赃款。
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如愿以偿地从法官手中领回了被骗款项,真诚的感谢声中表达出对法院工作的最大肯定,也体现出了汝阳法院刑事审判立足本职、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