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难找,成为制约执行工作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升执行工作的执行力,汝阳县法院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对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可借用公安部门的网上户籍查询系统、SIS超级信息查询系统、网上追逃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对其实行全方位追踪。该机制实施以来,共有27名被执行人被公安部门成功抓获,其中8名被追究刑事责任、19名被司法拘留,履行执行款780余万元,执结案件27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根据法院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通过网上户籍查询系统、SIS超级信息查询系统,准确及时地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户籍、身份证号码、住所(暂住)地、家庭成员、车辆购置、乘车、出入境等信息,并提取被执行人的电子照片,为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提供有力线索,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截止10月底共查询各种信息1800余人次。
建立巡防联动机制。法院与公安部门巡防联动机制是汝阳法院的一项创新工作。法院对被执行人难于查找的案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报警联系卡,申请人或案外人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时,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指挥中心、巡防大队、交警大队及执行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出警,并酌情控制被执行人。对于决定司法拘留的,将司法拘留手续送达被执行人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协助将人抓获。
建立刑事威慑机制。与公安建立快捷、高效的协作机制,细化涉及执行的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法院在充分运用查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公开曝光、拘留、罚款等执行措施外,被执行人仍转移、处理查封财产,规避、逃避执行,确有犯罪嫌疑的,法院可将案件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责。并从单追究拒不执行裁定罪,向多种罪名扩展。今年以来共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8案8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1案1人;虚报注册资金最1案2人。充分利用刑事的威慑力促进执行工作。
建立执行保障机制。法院与公安实现执行联动不仅提高了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工作效能,同时为法院干警的执行安全提供了警力保障。法院在执行公务遇到暴力妨害公务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可随时请求公安机关增派警力协助,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遇重大执行案件,请公安部门出警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