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汝阳县法院强化措施抓好涉执信访的预防及息访

  发布时间:2013-11-01 15:17:37


    为切实做好涉执信访工作,汝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机制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

深入排查,堵漏防患。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所有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已经信访的案件和有信访苗头的案件,要分门别类,逐案进行登记造册,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结的案件逐一过滤,特别是对年老体弱、伤残人士、妇女儿童因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长期得不到执行造成生活困难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及早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和控制预案,不遗漏一件可疑案件;还与上级法院、地方政府及本院信访部门加强沟通,对有群体信访、恶意信访苗头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尽量把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对已经信访未执结的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方案,采取责任到人、限期执结的办法,根据不同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穷尽措施,穷尽手段,能执结到位的,坚决执结到位;对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已经执结但仍信访的案件,区分情况,找清症结,及时化解;对尚未信访但有信访苗头的,增强工作的敏感性,早准备、早研究、早部署、早排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

源头治理,审执接轨。主动与立案、审判部门进行信息通报和共享,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涉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房屋腾退和拆违等案件,建议相关部门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及时采取财产和证据保全措施,避免错失化解时机,预防矛盾在后期累积,转被动接访为前期源头化解,对对抗情绪严重、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制定相关预案,防止在执行过程中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规范行为,完善程序。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涉执信访案件。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注意执行的时机、地点、环境、条件,妥善采取执行措施,研究周密的工作方案,避免激化矛盾。加强执行和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疏导、协调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提供救助,减少隐患。对部分赡养、交通事故、工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申请人有的家破人亡,有的严重伤残,生活困难因被执行人逃避或无能力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又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除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和执行情况向申请人如实沟通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执行救助金,安抚申请人的情绪,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避免涉执信访事件的发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