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落实,逐步形成常效机制。定期到分包村开展“法官村长”走访活动,定期听取分包村群众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针对反映问题进行总结、查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群众疾苦,了解群众对法律需求,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排查矛盾纠纷,将化解矛盾关口前移。逐步形成了思路清晰、规范科学的四步工作法即进村排查、登记梳理、引导分流和分类调处。
二、调解优先,努力实现案结了事。确定每周一、周三为定期巡回办案日,主动到当事人所在村头、工地现场开庭,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申请依法为其办理松松费减、缓、免手续。主动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灵活运用诉前调解、联动调解、快速调解等方法,尽可能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
三、深入百姓,主动解忧送法上门。2013年8月初,蔡店法庭受理了一起债务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双方距法庭远,而且山路崎岖,时下又正是农忙时节,庭长胡二波带领干警多次驱车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工作,9月3日,法庭将审判庭开到当事人所在村支部外的空地上进行现场庭审,邀请乡邻左右和村组干部参加调解,共同做双方工作,经过一个下午耐心讲解,终使案件得到圆满调解,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不计前嫌握手言和并获得了当地百姓一致好评。
开展“法官村长”活动以来,庭长胡二波及法官丁乐利共走访群众800余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开展法制大讲堂20次,排查矛盾纠纷60起,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没有一起新发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