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在瘫痪在床的刘某病床前,其父从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手中接过12万元执行款,和一张“专款专用通知卡”,刘某的父亲连声说:法院不仅为儿子送来了救命钱,同时,也为这笔钱送来了“护身符”。
刘某今年刚满26岁,2009年9月因交通事故导致全身失去知觉,年纪轻轻成了植物人,瘫痪在床,由年逾古稀的父母负责照顾。2013年6月,刘某对交通事故赔偿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汝阳县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到首批12万元执行款,并特意制作了“专款专用通知卡”,加盖汝阳县法院印章,告知其父母该款项只能用于刘某康复治疗和生活所需,同时也避免他人以各种理由借用和动用赔偿款,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延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