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汝阳县人民法院“廉政公务灶”建成使用

  发布时间:2013-08-07 09:35:41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同时解决迁入新址后干警因离家远而产生的就餐问题。8月5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廉政公务灶”正式投入使用。

汝阳县人民法院在搬入新址后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严格按照“公务灶”建设标准和要求,打造机关食堂食堂设置150个餐位,配各种必要设施,积极营造出卫生整洁、幽雅舒适的就餐环境。在坚持厉行节约的基础上,以有利于干警身体健康为目标,积极为干警提供安全、美味的放心食品。

把“公务灶”建设成名副其实的“节约灶”、“廉洁灶”,在方便干警就餐的同时,节约公务接待费用。汝阳县人民法院专门制定《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务灶”管理制度》明确干警的一日两餐标准机关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范管理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建立健全接待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待

开餐第一天,干警们纷纷称赞“廉政公务灶”的建立,在为干警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营造出了一个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Y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