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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组织干警学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3-08-02 09:58:13


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7月31日上午,汝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专题研讨学习,学习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风雷主持。 

张风雷副院长首先提出了组织此次学习的目的和要求,指出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制度的确立,借助社会诚信体系的力量,有效督促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防止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是当前社会各界共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同时要求每位执行干警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认真学习

随后干警重点对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执行的;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义务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6种情况及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将失信信息数据向相关部门进行“点对点”通报,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输送到受通报方的信息系统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探讨和发言。一些执行经验丰富的干警,结合自身经验为该规定的具体运行提了有价值的建议和具体的操作方。 

    最后,张风雷副院长作了总结发言。他要求执行干警在今后要继续学习领会该规定,进一步完善观点和思路,符合该规定6情况之一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向社会公布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通报并采取限制措施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有计划的信用惩戒,以此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责任编辑: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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