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民法院
清理纠正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
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认真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市中院《关于开展清理违规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初开始在本院开展清理纠正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活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是对本院各庭室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滥用涉案款物等情况进行检查、清理、纠正。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设置收费项目,以“立案审查费”、“调查费”、“办案费”、“燃油费”、“送达费”、“ 实际执行费”等名义,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以“保证金”、“考察费”、“教育费”、等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或发案单位费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以“赞助费”名义违规收取当事人、发案单位、律师事务所、评估拍卖中介机构费用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与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暗中分成、收取佣金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挪用坐支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孽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六)是否存在截留私分诉讼费、执行款物、罚没款物、案件存款、赃物赃款及孽息等涉案款物的情况。
(七)是否存在向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在查阅卷宗时收取阅卷费、摘抄费、服务费。
二、方法及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采取各庭室组织自查自纠及本院组织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在本阶段的专项活动,各庭室及司法行政管理科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检查内容,对本院及相关庭室三年来的收费情况及诉讼费、涉案款物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清理检查结束后,各庭室及司法行政管理科要如实填写《2010年以来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自查情况统计表》,认真写出自查工作书面报告,于7月10日前上报至本院监察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庭室要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能够立即整改纠正的要立即整改纠正,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纠正的,要逐一制定整改纠正方案,明确整改纠正的时限及责任人,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本院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抽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7月20日)。除了本院自行抽查验收外,中院要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法院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好的单位,责令其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责任追究。
(三)源头治理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在本阶段,要针对本院在诉讼收费及诉讼费、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并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防止相关问题再度发生的长效机制。专项清理活动结束后,各庭室要就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并于7月31日前上报本院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办公室要于8月5日前将本院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中院纪检组监察室。
三、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清理活动,本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是:
组 长:党组书记、院长雷洪文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新安
成 员: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新政
党组成员、副院长石文会
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孝治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风雷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姬现立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酒红杰
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潘艳丽
党组成员、群众工作专员任本育
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姬现立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保省、毛海科、冯建设、谢舞波、岳玉红、夏振旭为成员,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是今年落实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年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全院干警要提高对开展专项清理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将专项清理活动列入近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清理重点和七项检查内容,全面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相关庭室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通力合作,积极推动专项清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这次活动采取本级法院组织自查自纠与上级法院组织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庭室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对此项活动要进行强调部署,明确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每个阶段工作落实到位。各庭室对2010年以来的收费情况及诉讼费、涉案款物管理情况要逐案进行清理检查,有必要的情况下,时间还要延长,要求自查率达到100%。特别是对于当事人反映、媒体报道、网络曝光、有关机关通报的案件,要重点清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庭室的主要负责人要签定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责任状,并归档备查,以示负责。
(四)边整边改,确保落实。要把“边整边改”贯穿于专项清理活动的始终,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收费标准和涉案款物的管理,建立防止相关问题再度发生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