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市、县纪委组织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县纪委的工作安排,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根本,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司法作风的持续好转,为汝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相互促进。
(二)找准制度漏洞,制定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设规划。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地找出我院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分清轻重缓急,列出年度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并在制度建设年活动期间,针对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
(三)向社会公开反腐倡廉制度。按照法院工作的特点及要求,所有可以公开的反腐倡廉制度要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向社会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雷洪文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姬现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四、方法步骤
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从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按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中旬)
1、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定于4月15日前召开全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统一干警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活动任务,并提出活动要求。
2、组织学习讨论。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庭务会,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市、县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领导讲话、理论文章等内容,并结合实际就如何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题活动、促进工作发展进行讨论。
(二)制度建设评估(2013年4月下旬至6月底)
1、查找制度建设漏洞。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机关内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专家学者等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近五年来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剖析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部位、环节,找准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缺陷。
2、制度建设规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剖析腐败案例的基础上,对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评估,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部门于5月25日前将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包括征求意见、典型案例、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制度立项规划及完成时限等报活动办公室)。
3、做好公示及资料上报工作。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及时公示,并整理上报县纪委,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指导。
(三)健全完善制度(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底)
1、落实制度建设规划。按照制度建设评估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意见及制度立项规划逐条逐项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完成制度清理。根据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该废止的要及时予以废止,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完善的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
3、抓好制度完善。近期,要结合法院实际对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确保作风纪律有根本改观,树立法院良好的外部形象。
(四)检查考核(2014年1月至3月底)
1、单位自查。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重点自查和总结制度建设年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制度建设规划项目完成情况及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评估。
2、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监督。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接受监督。对评议工作要认真对待、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上级检查和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我院已经成立了党组统一领导下的专题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
这次活动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要达到预期目标,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力争做到开展专题活动与完成各项司法工作任务两不误,两促进。
(三)突出重点,注重创新。
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推进转变干部作风、治理奢侈浪费,围绕防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围绕推进深化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防范权力滥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创建新制度,形成新机制。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加强舆论监控和引导工作,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发挥法院新闻宣传、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阅评员的作用,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督促,认真检查。在活动期间,我院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部门和基层法庭开展专题活动的督促指导。对活动开展认真扎实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开展活动不积极、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以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