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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出奇效 军属权益得保障 法官解难题 军人安心守边防

  发布时间:2012-08-27 09:24:24



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2820上午,在黑龙江省某军区服役的王炳献委托汝阳县人民法院武装部领导与其家人向汝阳县法院院维军法庭送来锦旗深表感谢。

20118月份,王二某作为原告将汝阳农行告上法庭,要求按借款合同由汝阳农行向其发放申请的3万元贷款。而汝阳农行接到法院的传票后,20119月份,汝阳农行又作为原告将王二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王二某依借款合同归还借款3万元本金及利息,要求王二某依借款合同归还借款5324元本金及利息。经审理查明:在2009年,王家兄弟王四某因办沙厂,分别以李某的丈夫王三某及案外人的名义向汝阳农行贷款6万元,在经营过程中,王四某因病死亡,贷款到期后,汝阳农行在变卖沙场机器设备,用于偿还借款时被王二某、王三某阻挡,遂又以王二某、李某的丈夫王三某的名义又向汝阳农行贷款6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后,汝阳农行并未按规定向当事人发放贷款,而是直接用于借新还旧,之后,李某向汝阳农行支付利息1900元,又将沙场的部分机器设备变卖了3万元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在诉至本院之前,以王中杰的名义向汝阳农行的贷款3万元本金及利息未偿还,以李灵芝的名义向汝阳农行的贷款5324元本金及利息未偿还。   

在审理过程中,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不能轻易做出判决,民二庭高度重视,向主管院长汇报后,领导要求以调解为主,该三起案件是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政治部逐级批转至我县武装部的一起涉军案件,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李某的丈夫王三某一边上访,一边借助其弟王五某是现役军人的条件,使王五某所在的军区向河南跨省批转该案,并向汝阳农行的上级部门要求处理农行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张小丽、申山虎分头多次与汝阳农行的领导、经办人多次联系、沟通,并与当事人、代理人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又与服役军人王五某数十次的电话联系、沟通,在双方的调解意见数次接近,又数次反悔,几度陷入僵局的情况下,民二庭又主动与县武装部侯科长联系,侯科长积极从中协调,终于使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达成由王二某、李某一次性给付汝阳农行8500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的协议。本院为该三个案件的诉讼费用均予以免交。

武装部领导在全程关注此案并在亲自参与三方签订协议后对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汝阳法院法官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有汝阳法院的支持,在外服役的军人心里会更踏实,一定会将法官的工作热情转告王五某所在的军区。民二庭也郑重承诺,凡是有关涉军案件或纠纷,民二庭将派出经验丰富的法官提前介入,积极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使军人更能安心放心地保家卫国。

责任编辑:袁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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