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拌嘴,一方上吊自杀于另一方家,亲属停尸索赔,并将对方打伤,双方纠集亲属对峙,剑拔弩张。一起极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通过法官村长与民庭干警及时调解,得到平息。
9月15日上午,办公室张晓接到所包三屯乡下河村村支书李中凡的求助电话,称该村发生一起停尸对峙事件,情况十分危机,请法官村长速来帮忙。得知情况后,办公室高度重视,尚月利同志及时向院长、主管院长汇报,院领导指示,情况紧急,速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稳控调处。接到指示后,办公室副主任尚月利、包村法官张晓邀请民一庭副庭长李宽社、三屯法庭庭长杨朝幸火速冒雨赶往事发现场。
经了解得知:村民赵某与赵小某(为堂叔伯关系)前后相邻(因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宅基错落而至),多次因为排水问题发生争执,此前十余天又因赵小某铺下水管道双方再次发生纠纷。赵某八十四岁,一对儿女均不在身边,事后越发想不开,于13日夜晚上吊自杀于赵小某家中。赵某家人认为是赵小某辱骂导致赵某上吊自杀,向赵小某索赔,并将灵堂设在赵小某家中。此事经村委、乡派出所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达不成协议,赵某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将赵小某家人打伤住院,并砸坏赵小某家门窗等。现双方纠集亲友对峙,情况十分危机,事态随时有可能进一步恶化。
法官们赶到现场后,先对死者家属进行了稳控,以诚恳的态度,立足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断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死者方家属情绪平静之后,建议双方派出几名代表进行调解。在调解之前先告知双方,既然事情已经发生,要理性对待,打架斗殴是违法的,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促使事态恶性发展。法官们先由双方诉说了原委,待陈述完毕后,对双方进行分开调解。先由他们提出解决办法,再探讨他们自己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并从合理逐渐往合法引导。同时劝说死者方要解决问题必须合理、合法,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让活着的人尽快从悲痛中振作起来。经过五个小时入情入理的说服劝解、释法明理工作,双方均能理性地思考问题。死者方从事先的“不赔偿10万元不说事”,到考虑对方是亲戚又为邻居,愿意降低赔偿标准。对方从“不是自己责任一分也不赔”,到死者为自己叔伯,毕竟死在自己家中,愿意拿出丧葬费用。看到事情出现好转,法官们从双方的关键人物下手,做他们的思想工作。通过几番调处,双方因五千元差距,不再协商。但双方表示不会再发生打架事件,一定会走正常途径解决。临走时,法官们及时与乡政府、派出所进行了沟通,希望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稳控措施,以免引起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发生。
9月16日中午,在民一庭庭长酒红杰的参与下,法官们一行再次来到下河村,继续进行调解。通往该村只有一座不足两米的小桥,连日阴雨,河水已隐约漫过桥面,开车通过十分危险,但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维护该村稳定,法官们还是冒着危险驾车过桥。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连日大雨,造成村中断电,法官们在一支微弱的烛光下,十余次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被法官们的诚心所打动,以赵小某家赔偿死者家属21000元而达成协议。
至此,一起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纠纷在法官村长及民事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