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汝阳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为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优异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28日发出通知,授予全国100家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汝阳县人民法院经层层推荐、逐级上报和认真审核,最终入选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多年来,汝阳法院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从健全组织、提高素质、强化能力、发挥作用入手,凝心聚力抓党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突显,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力地推动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全面建设。2011年,为了充分发挥法院党建工作的统领、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警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服务人民,展现法院广大党员干部务实、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汝阳法院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为理论支撑,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推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将全院党员干部分派至全县14个乡镇、216个行政村担任法官村长,主动深入农村,从源头做起,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司法职能向基层的深度延伸和广度辐射,受到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热烈欢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市中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县政法委对法官村长工作专门进行通报表彰,并号召全县政法系统认真学习。
今后,汝阳法院将按照“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法院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的大局中做出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