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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推行“周行政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21 09:09:56


   为提高工作效率,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从2011年五月开始,汝阳法院全面推行每周“行政历”工作制度,以提高干警工作质效。

   该制度规定:各部门每周五下午将下周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做出计划,交由院办公室编制每周行政历统一印发。行政历载明具体工作事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标准、完成时限等内容。为了确保行政历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制度规定各部门每周末须对本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交至督察办。审管办、督察办负责对每周行政历载明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计入绩效考核业绩档案。连续两次完不成工作任务被通报的,部门负责人向院长作出检查;连续三次或者累计三次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依院规院纪严肃处理。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以致影响工作进展和办事效率,或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给法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周行政历”制度的推行,细化了管理,规范了工作,增强了全体干警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力推动了汝阳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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