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一早,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同志一行5人来到三屯乡东局村,亲赴纠纷现场、耐心处理矛盾、成功化解一起耕地界止纠纷。
23日上午,一位拄着双拐的当事人来到院办公室,要见毛根波法官,经询问得知任某自小患小儿麻痹,行动不便,全靠一亩三分地维持生计,其中有4分地位于荒山坡上与其亲叔伯为邻。今年5月份,其叔伯将两地边沟从东西方调整至南北方,导致两家东西方边界有变。任某认为其叔伯擅自改动地界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叔伯给自己一个说法。其叔伯认为地界自始就有,自己只是改动边沟并未侵犯任某的土地。虽纠纷不大,但双方互不让步,经过村委多次主持调解,均未调成。任某得知法院推行“法官村长”制度后,便直接到法院找到该村的“法官村长”毛根波,寻求解决办法,因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任某的思想十分偏激,扬言“若你们法官不去给我解决,我就到北京上访”。办公室人员一边稳控任某的情绪,当即答应次日就到该村调处纠纷。
25日,“法官村长”准时来到东局村,在村委干部的协同下步行3里到到达了位于荒山一角的纠纷地,法官先行仔细丈量了双方土地,让双方讲出自己的调解意见,此后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向他们反复讲解双方为亲叔伯,不要因为一点纠纷丧失了亲情,劝导他们要和睦相处。通过大家齐心协力调解,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为避免再次发生争执,法官当即立石为界,拍照固定,告知双方不能私自动界石,以免再次发生纠纷。至此这起困扰村两委许久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3月,汝阳法院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将法官派往农村担任“法官村长”,这些精通法律的编外“村长”,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通过讲法理、说情理直接在村里化解矛盾,使很多纠纷合法合理的解决在萌芽阶段,受到了乡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