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汝阳法院信访办“法官村长”到上店镇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每到一村,都向村干部详细询问村里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村里每年化解纠纷情况,并详细介绍了司法确认制度,建议民调主任对经村两委调处的纠纷及时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当日下午,“法官村长”协助村两委及时化解了一起因迁坟引发的补偿纠纷。
原竹园乡潘氏家族祖坟在上店镇汝南村南地,始建于清朝嘉庆年间,随着时间推移,人口发展,村庄规模的扩大,潘氏家族祖坟与农户宅基紧紧相连,2010年1月21日,当潘氏家族上坟祭祖时,发现其祖坟已被当地两户农民作为宅基所占,并已开始动工,潘氏族人遂出面阻拦,当时,上店镇汝南村民委员会曾出面调解,经多次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潘氏家族于2011年清明节迁坟腾地,让建房户作为宅基地使用,建房户给潘氏家族人民币3000元作为迁坟补偿。潘氏家族于2011年清明节将其祖坟迁走,但3000元补偿款却迟迟得不到兑现,汝阳法院派驻的“法官村长”在走访中得知该案情况后,及时和上店镇汝南村委联系,并和该村民调主任一起做两家建房户的工作,经过“法官村长”一个小时深入浅出的辩法析理工作,两建房户均同意按原先所达成的口头协议履行,给潘氏家族人民币3000元作为迁坟补偿,并当场将3000元补偿款交由该村民调主任,由该村民调主任转交给潘氏族人。
该村民调主任拉住“法官村长”耿云明的手说:“你们法院人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就是高,在村里很长时间说不成的事,你一个小时就解决了,你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要不然,我不知道还要跑多少次才能解决问题呢”。走访期间,村干部认为“法官村长”进村入户服务百姓,化解纠纷,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希望法院能把这项工作长期抓下去。